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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0183413-7/2021-240097 主题分类: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管执法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1-09-08
名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卢龙县分局 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培训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卢龙县分局 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培训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卢龙县分局

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培训

 

近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卢龙县分局组织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专家秦皇岛鹤凤祥化工有限公司5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培训

根据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局对下一阶段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企业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方案,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实施整改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结合预案修编增加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相关内容。

同时,专家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讲解,重点对生态环境部新发布的《重点土壤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进行详细解读,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总体要求、工作程序、排查范围、现场排查、隐患整改、档案建立和应用等方面的技术要点进行了逐一讲解。

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和土壤专家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对企业在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方面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和交流。

通过此次培训,使企业对《土壤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自身承担土壤防治义务更加明确,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座谈和交流,提高了企业在土壤污染防治、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专业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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