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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23-6/2023-240203 主题分类:科技、工业、交通、供电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3-05-29
名称:卢龙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

     为全面落实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府监督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建设优质公路工程,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订了 2023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受监工程为:(一)2023年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合计43公里,49条线路,涵盖全县蛤泊镇、刘田各庄镇、卢龙镇、木井镇、潘庄镇、石门镇、双望镇、下寨乡、燕河营镇、印庄乡等10个乡镇。(二)2023年卢龙县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合计2座桥涵,分别为藤田庄板桥(3-8m);东花台板桥(2-8m)。(三)2023年卢龙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合计6463m。

二、监督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科学、规范、公正地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项目质量安全可控。

(二)具体目标

1.公路工程质量隐患排查跟踪整改举率达到 100%,质量问题举报受理查处率 100%, 全年不发生一般以上质量责位事故。

2.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省相关要求,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加大对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抽查力度。

三、梳理监督程序,明确工作职责

(一)监督工作范围

主要包括: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开展,农村公路的交竣工质量鉴定。

(二)监督工作时限

自建设单位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手续、监督申请资料经审查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依法开展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三)交工验证性检测及工程质量鉴定

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结合阶段性检测结果,卢龙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程质量监督中队依照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出具交工质量核验意见或者质量鉴定报告。

(四)监督频次和组织形式

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结合实际情况将对全县在建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不定期巡查三种方式。

1.综合督查是为掌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状况,对质量安全进行的全面督查。全年计划组织 1次综合督查,由局领导带队,工程质量监督中队组织进行。

2.专项督查:专项督查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安全控制状况以及调查质量安全采取的针对性抽查。积极开展合同履约及内业资料专项检查、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专项检查、特种设备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质量安全专项活动督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专项检查、冬季施工质量号安全专项督查等。

3.不定期巡查:是根据工作需要及工程进展程度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突击性抽查。

(五)监督方式

监督过程中采取阶段性鉴定检测及首件负责制、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现场施工工艺及安全管理查看和实体抽检、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以履约检查、现场检查、实体抽检为主,必要时组织督查情况反馈会。

(六)监督结果处理

1.实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制度对于违反基建程序、招投标行为违规、偷工减料、试验检测数据报告造假、主要材料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违规操作、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参建单位以及试验检测、材料供应等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公开曝光。

2.建立质量安全问题清单销号闭合管理制度。对督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列入整改清单,逐一落实整改销号,整改资料闭合完整上报备案。

3.实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约谈机制。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问责、谈话,并形成约谈纪要。对无故不接收约谈或整改不力的,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考核、信用评价范围。

2023年,卢龙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程质量监督中队将在市队和县局支持指导下,继续做好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严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严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严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受控有序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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