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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32-4/2023-240438 主题分类:民政、宗教、港澳台工作 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3-03-28
名称:卢龙县民政局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卢龙县民政局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截至目前,3月份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有城镇低保对象617户,1065人,月保障金50.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257户,8704人,月保障金258.7万元。农村分散供养对象3490人,月保障金225.8万元。城镇分散供养对象15人,月保障金1.4万元。集中供养对象409人,月保障金30.7万元有困难残疾人5113人,月补贴44万元,重度残疾人4387人,月补贴35.1万元2023年以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05户,150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46人,新增临时救助224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929.6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资金773.3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104.4万元,发放丧葬费15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38.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1万元,预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15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按要求调整资金发放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于2023年1月全部按新标准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53.7元、268.5元、35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300元、4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6元调整为8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80元。(社会救助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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