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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04/2023-242855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法宣办
发文日期:2021-05-18
名称:卢龙县法宣办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卢龙县法宣办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全民普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民法典得到深入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普遍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卢龙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2021至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迫切要求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增强国家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国家和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着力推进精准普法,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积极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到2025年,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县公民法治素养、道德素质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全县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办事依法的自觉性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建立。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全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显著增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推进全民普法最根本的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全民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2.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满足人民法治需求,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出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进行分类指导,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的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实践伟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抓好普法讲师团队伍的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做到广泛覆盖、入脑入心。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适应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语言文字、疫情防控、毒品预防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河北省地方性法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广大党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和党内法规考试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对象

(一)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掌握运用法律作为履行职责、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把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把法治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职业培训的必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讲法治课。分类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使其掌握履职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乡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每年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推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做法,完善相关制度。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抓住“关键时期”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全面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抓住“绝大多数,注重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活动。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社会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县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县直各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普法职责,分业、分类、分众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使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切实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等法治活动全过程。组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牵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新闻媒体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调处矛盾纠纷、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以案释法,达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落实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制度,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释法说理。充分利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让群众受到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培育以案普法的知名品牌,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以案释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法律解读。

(三)运用融媒体手段推进智慧普法。适应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需要,以互联网思维和融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打造县级普法“中央厨房”,推进乡镇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建立全县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与全国、全省、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实现互通。积极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子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时效性,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广泛组织发动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在政府主导下以社会运作为主,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制定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指引,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强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打造“调调吧”和品牌调解室等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和工作室,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完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分行业、分类别、分对象重点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精品课,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展演,有力发挥法治文化的涵养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族文化有机融合。实施孤竹法治文化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成一个高标准高质量的法治驿站,让整个公园在法治文化设置上主题更加鲜明、内涵更加丰富,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以县城区为中心,辐射全县的法治文化矩阵。力争到2025年,在全县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开发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中小学至少有一个法治宣传栏(橱窗),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宣传栏(长廊)等阵地。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和利用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重在内容,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党内法规基本要求。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功能,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日常休闲和参与体验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

(六)推进多层级多领域依法治理。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和自觉。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法治九建”活动,持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围绕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上半年)。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乡镇(开发区)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县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上报并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县委、县政府将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并加大权重。县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专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通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宣讲制度,组织法治巡回宣讲报告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全民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国家公职人员、法律职业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志愿者队伍规范化。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按照实有人口数量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研究完善政府购买普法服务质量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四)加强评估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和督导,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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