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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367/2023-240112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文日期:2023-01-18
名称: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我县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公示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国、省、县、乡道路公示点位

1、新增公路卡口设备点位

京哈线236公里183米(十八里铺村西500米)、205省道与Y034乡道交叉口、三抚线75公里307米(三里店村东路段)、三抚线92公里671米(丁各庄村路段)、燕新线5公里494米(燕窝庄村路段)、燕新线10公里270米(王各庄村路段)、燕新线与Y034乡道交叉口西侧(赵官庄村路口)、卢陈线5公里2米(毕家窝铺路段)、榆西线16公里982米(严山头村路段)、刘桃线桃林口村西路段、Y034乡道19公里222米(唱石门路段)、Y034乡道8公里411米(高贯各庄村路段)、Y029乡道枣林村路段、Y023乡道大王屯小学南23米

以上公示点位公路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卢龙镇城区道路公示点位

1、新增公路卡口设备

龙城路西侧辅道和合家园小区东门北侧59米

以上公示点位公路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2新增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龙城路阳光水岸小区东门人行道、永平大街龙泽城小区南门人行道、永平大街与肥子路交叉口西140米人行道。

以上公示点位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自动抓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3124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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