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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ljjkfq/2024-240095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2023-04-11
名称:开发区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开发区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开发区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废弃冷库“3·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冷库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视频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底线要守牢、排查要彻底、责任要夯实总要求,聚焦冷库全链条安全风险,突出建设、维修、拆除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迅速行动,压实责任,狠抓末端落实,确保风险隐患马上清零,坚持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坚决做到“不贰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用于食品、乳制品、肉类、水产、禽类、果蔬、饮料等半成品及成品低温贮藏的企业仓库。

三、整治重点

(一)建设环节。重点检查冷库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设计验收和备案手续,新建、改建、扩建施工是否符合建筑安全要求,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是否设置专职安全员、是否落实防火防护措施,特种设备安装调试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二)运营环节。重点检查冷库运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厂房、机电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是否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器线路是否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三)维修环节。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是否确认动火分析需求和安全保障措施,动火现场负责人是否落实动火安全措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监护人是否全程监火。冷库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冷库特种设备改造或重大修理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特种设备改造或重大修理告知和监督检验。

(四)拆除环节。重点检查拆除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建筑施工安全资质,是否进行安全交底,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实施,动火作业前是否对聚氨酯等保温材料及其他易燃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氨冷库的制冷设备管道拆除前是否进行吹扫、置换,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四、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4月底。

(一)动员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制定本单位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并迅即安排部署。

(二)摸底排查。开发区安全环保办对辖区内涉及冷库企业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逐库建立《冷库基本情况和安全排查整治台账》,逐项列清建设年代、保温材料材质、制冷剂种类、储存物品种类、运行状态和存在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三)集中攻坚。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开发区管委将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进行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上报上级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对辖区企业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研究解决专项排查整治中的重大问题。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彻查问题隐患。安全环保办要严格对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和有关法规标准要求,深入相关企业进行排查。相关企业要开展全面自查,确保把所有风险隐患全部纳入视野、列入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零容忍”,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加大专项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冷库使用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冷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相关企业4月12日前将附件《冷库基本情况和安全排查整治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开发区安全环保办(40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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