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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04/2023-242770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3-08-03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对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卢龙县人民政府对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袁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予以答复:

县城区流动商贩问题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难题,特别是夏秋季节,县城周边的果农、粮农、菜农推着独轮车、开着三轮车,聚集到县城随处摆摊设点,无论是路口、小区门口都是他们的身影。小商贩每天都跟城管部门“打游击”,我县针对这种情况之前只能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为了破解难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市容环境秩序管理。一是我县在做好市容市貌日间执法管理的同时,增设一组执法队员专门针对夜间公园、广场及宵夜档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填补夜间县城人流相对密集时段但执法薄弱的管理空档。二是强化市容秩序管理。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流动摊贩乱摆乱卖现象;同时对商铺出店经营行为开展攻坚战,与商户签订《商户门前五包责任书》,要求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我县对各乡镇的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察指导督促,了解当地的市容市貌工作开展情况,与各乡镇综合执法队的负责人就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交流,积极探讨下一步如何更好推动城市管理工作。

二、在县城合适位置建设“自产自销便民点”

我县结合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和为民办实事理念,广泛征求农户的意见、建议,本着契合民生所需,秉承人民至上、服务百姓的原则,在既容得下,又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的情况下,通过规划设计,在肥子路中医院家属楼西侧设置“自产自销便民点”,钢结构阳光瓦搭建,遮风挡雨蔽日,引导县城周边粮农、果农、菜农入点经营,不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近两个月的运行,深得周边群众及流动商贩赞誉。我大队将在此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新城大街佳源超市南侧和东大街老汽车站处再设立两个免费自产自销临时摊点,引导流动商贩入市。

三、严管重罚、规范入市

我县执法部门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标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治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在“自产自销便民点”建成,滨河市场取消收费后,我县城管执法部门将引导流动商贩到以上处所经营,对于不听从规定的流动商贩本着“严管重罚”的原则,严格管理,严厉处置。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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