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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201/2019-240028 主题分类: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管执法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19-05-23
名称: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卢龙县农村住房改善项目

2.项目内容: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级拨付我局21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险房屋住房改善。

3.项目目标:县财政拨付的21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计划全部用于不少于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住房改善。

二、资金发放标准

1.2019年度住房改善补助标准。2019年度住房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维修户每户补助不少于7000元,D级新建户每户补助20000元,低于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部分由省级资金进行拨付。

2.财政资金发放标准。县财政拨付21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计划对不少于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住房改善进行补贴。

三、资金发放方式

由相关乡镇在收集改造户银行一卡通账号,通过委托银行的方式直接拨付到改造户的一卡通账号。

四、资金申请程序

按照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要求,资金申请程序如下:

1.农户申请住房改善,按危改程序批准后,进行施工建设。

2.在农户对房屋改造完成后,分别经乡镇和县危改办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

五、项目效益

1.结合竣工验收,要求改造后房屋能够满足基本居住要求,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2.通过入户指导、政策宣传等方式,使改造户对对农村危房改造户满意度到达90%以上。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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