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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39/2023-240669 | 主题分类:财政、国有资产、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3-07-22 | 文号:卢财农便〔2023〕7号 | |
名称:卢龙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项目资金的通知 |
卢龙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根据《中共卢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二批)〉的通知》(卢农组〔2023〕4号),现调减农业农村局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增收项目县级资金6.568562万元,安排到人社局一次性交通补助补贴项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绩效目标及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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