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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8854-3/2023-240560 主题分类: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3-03-10
名称:卢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实施方案

卢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生态美丽宜居的和美农村,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18〕3号)文件和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及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冀乡振发〔2022〕2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落实《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卢财〔2021〕8号)文和《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卢巩固拓展发〔2023〕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卢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西洼村、白庄村、头百户村、朱家桥村、李官营村、小王翟坨村、鹿尾山村、三里店村、大英窝村、何官屯村、燕窝庄村、张家庄村共计12个村的道路硬化。依据各村实际情况,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10.008公里,道路总面积26932.8平方米。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由各乡镇序时谋划项目,建设项目库,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序时进行工程设计及工程预算,财政评审,履行项目公开招投标手续。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进行工程施工。2023年10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三、职责分工及资金拨付

由各乡镇政府负责谋划村内新建道路,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设计公司对村庄道路项目设计勘察,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期间工程质量监理鉴定、工程竣工验收并对质量合格工程拨付资金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一并负责项目建设进度及衔接资金落实及各项手续指导工作。

四、建设标准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宽度视街道具体情况确定,宽度为2米—3.5米,道路厚度15厘米—18厘米、标号C25,15厘米砂砾垫层。

五、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与筹集

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依据《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使用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县级资金297.565万元,对县内基础设施较差的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其中道路工程施工费282.3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99万元。

六、工程管理

(一)施工单位的确定

由招投标公司以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与其签订施工合同等手续。施工单位要具备符合条件的施工人员、施工放线仪器、拌合设备、振捣设备、整平机、切缝机、钢模板等。

(二)质量管理

确定监理公司,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抓好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把好开工审查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原材料进场关、施工工艺关和工程验收“五道关”。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把好施工标准中的相关要求,严把质量关,完善相关质检手续。建立健全政府监督、部门指导、施工自检、专业抽检、群众参与“五级”质量保证体系。

(三)强化社会监督

落实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公示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资金筹集、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村“两委”要明确2名责任心强的村民或老党员为质量监督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项目负责人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督导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及其附近重要路口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提示牌、围栏等安全文明设施,必要时设专人看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施工道路应洒水降尘,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避免污染环境,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保护好环境。

(五)交(竣)工验收

工程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整理完善有关资料,由项目单位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的工程方可申请交(竣)工验收,负责对主体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项目移交管理

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办理道路移交手续,负责建立养护长效机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地址: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卢龙县南环路25号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7179807  fpb7111630@126.com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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