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fpb/2023-184 | 主题分类: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 | 发布机构:扶贫办 |
发文日期:2023-10-17 | ||
名称: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 |
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
现将《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单位:卢龙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35-7179807 邮箱:fpb7111630@126.com
单位地址:卢龙县国土局附属楼二楼
省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2345
2023年10月17日
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34号)文件要求,根据衔接资金项目使用情况,需对部分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调整使用,特制定如下调整方案。
一、项目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共需调整资金16.989522万元。
1.调减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资金4.2万元;
2.调减公益岗补贴项目资金4.959793万元;
3.调减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0.543949万元;
4.调减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6.81528万元;
5.调减2023年产业奖补项目资金0.4705万元。
二、项目调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将调整的财政衔接资金16.989522万元,全部用于实施陈官屯镇小刘庄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抓紧履行相关程序。县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报账、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公告公示等各环节档案资料的留存与管理工作,确保相关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安全。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验收和资金支出等日常监管工作。
(三)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农业农村局要指导乡镇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村级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安排情况表
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安排资金情况 | 实际使用金额 | 衔接资金调整情况 | 资金安排情况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 ||||||
1 | 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 48.3 | 44.1 | 4.2 | 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小刘庄村) | 16.989522 | 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共调减资金13.331842万元,其中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安排6.516562万元,本次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安排6.81528万元 |
2 | 公益岗补贴项目 | 1603.4 | 1598.440207 | 4.959793 | |||
3 | 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 2.5 | 1.956051 | 0.543949 | |||
4 | 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 297.565 | 284.233158 | 6.81528 | |||
5 | 2023年产业奖补项目 | 320 | 319.5295 | 0.4705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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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89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