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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fpb/2023-184 主题分类: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 发布机构:扶贫办
发文日期:2023-10-17
名称: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

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

现将《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单位:卢龙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35-7179807  邮箱:fpb7111630@126.com

单位地址:卢龙县国土局附属楼二楼

省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2345

2023年10月17日

卢龙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第三批)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34号)文件要求,根据衔接资金项目使用情况,需对部分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调整使用,特制定如下调整方案。

一、项目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共需调整资金16.989522万元。

1.调减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资金4.2万元;

2.调减公益岗补贴项目资金4.959793万元;

3.调减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0.543949万元;

4.调减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6.81528万元;

5.调减2023年产业奖补项目资金0.4705万元。

二、项目调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将调整的财政衔接资金16.989522万元,全部用于实施陈官屯镇小刘庄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抓紧履行相关程序。县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报账、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公告公示等各环节档案资料的留存与管理工作,确保相关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安全。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验收和资金支出等日常监管工作。

(三)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农业农村局要指导乡镇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村级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安排情况表


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安排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安排资金情况

实际使用金额

衔接资金调整情况

资金安排情况

备注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1

2023季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48.3

44.1

4.2

  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小刘庄村)

16.989522

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共调减资金13.331842万元,其中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安排6.516562万元,本次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安排6.81528万元

2

公益岗补贴项目

1603.4

1598.440207

4.959793

3

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2.5

1.956051

0.543949

4

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297.565

284.233158

6.81528

5

2023年产业奖补项目

320

319.5295

0.4705

合计

 

 

 

16.98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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