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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04/2023-242894 主题分类: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5-20
名称: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帮助符合政策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增产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帮助符合政策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促进其增产增收,降低过渡期返贫风险,防止发生大规模返贫。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资金来源:县级衔接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1月至2021年底

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鼓励建档立卡户、防贫监测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为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发展产业提供利息补贴。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卢龙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段爱民

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引导责任银行加强信贷支持和政府给予贷款贴息(贴息利率按照LPR利率)等方式,激发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动力,促进增产增收。

三、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政策要求。按照《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卢政办发〔20219号)文件内容具体实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充分发挥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作用,收集符合政策条件、有意愿申请贷款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信息,由村、乡(镇)、县三级逐级审核,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做好信贷投放、产业跟踪、财政贴息等各项工作。

(三)定期公开公示。项目推进过程中,每季度由涉及项目的村、乡(镇)、县对贴息情况进行不少于10天公示。针对群众反映意见,原则上应在60日内处理完毕,如无异议,则按照程序履行贴息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组织各村,认真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统筹、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切实发挥工作合力。

(二)抓好贯彻落实。县金融办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做好政策推广落实、贷款统计监测、分析调度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项目各环节不出问题。

(三)大力宣传引导。县金融办会同各乡镇及责任银行,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自立自强,积极争取贷款支持发展产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卢龙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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