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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tyjrswj/2019-1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卢龙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9-11-22
名称:卢龙县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卢龙县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2011111日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我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如下安置方案。

一、退役士兵基本情况

我县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7人,其中四期士官3人,三期士官14人,全部是中共党员。

二、退役士兵安置依据

2011111日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

三、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1.推行“阳光安置”办法。采取统一档案打分标准,按分排序,按序优先选择岗位。

2.确定安置岗位坚持“用人单位申请,政府统筹审批”的原则。

3.根据20191120日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如下安置计划:

农业银行1

县委办1

人社局1人(劳动执法监察)

机关事务管理局1人(A1本驾驶员)

科技工信局1人(资产管理中心、有驾驶技术)

开发区2

住建局(执法局)5其中大气办3

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之家)5

 

 

 

卢龙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22        

 

(公示期为2019年11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782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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