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tyjrswj/2020-12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卢龙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0-11-17 | ||
名称:卢龙县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
卢龙县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2011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我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安置计划。
一、退役士兵基本情况
我县2020年度需安置退役士兵19人,其中四期士官8人,三期士官10人,二级消防士1人,全部是中共党员。
二、退役士兵安置依据
2011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
三、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1.推行“阳光安置”办法。采取统一档案打分标准,按分排序,按序优先选择岗位。
2.确定安置岗位坚持“用人单位申请,政府统筹审批”的原则。
3.根据2020年10月19日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如下安置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卢龙支行1人(柜员)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卢龙县分公司1人(操作)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人(营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卢龙支行1人(客服经理/客户经理)
卢龙县下寨乡人民政府1人
卢龙县木井镇人民政府2人
卢龙县蛤泊镇人民政府2人
卢龙县石门镇人民政府3人
卢龙县印庄乡人民政府1人
卢龙县双望镇人民政府2人
卢龙县潘庄镇人民政府2人
卢龙县陈官屯镇人民政府1人
卢龙县刘家营乡人民政府2人
卢龙县燕河营镇人民政府2人
卢龙县刘田各庄镇人民政府3人
卢龙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782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