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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367/2022-240106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2-04-11
名称: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将新城大街、卢城路、肥子路、永兴大街、永安大街、永平大街、龙城路、北门外路8条道路,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1、新城大街全路段

2、卢城路全路段

3、肥子路全路段

4、永兴大街全路段

5、永安大街全路段

6、永平大街(龙城路-卢城路)

7、龙城路(厚德路-永平大街)

8、北门外路(新城大街-永平大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4月12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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