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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ljjkfq/2022-240040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2022-07-13
名称:秦皇岛微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红外光学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秦皇岛微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红外光学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秦皇岛微晶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红外光学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秦皇岛微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红外光学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永旺大街南侧开五路东侧,中心经纬度为:北纬39°5349.420″东经118°5715.302″。

建设内容占地3.86686h㎡(58亩),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仅进行一期工程的评价其中一期建筑面积6600㎡(计容面积9600㎡),主要建设一期生产车间、库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反应釜等主要生产设备72台套。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年产250t红外光学材料31.05t副产品

其余的二期、三期待建设前应依法另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履行相应环保手续。三期建设全部完成后,可年生产3000t红外光学材料。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查阅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k-uPndPwF3sN7jG7olU_A?pwd=04mo 提取码:04mo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

公众意见表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项目周边居民和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从2022713日起,共计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地址: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业园永旺大街南侧开五路东侧   邮编:066400

联系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路1号  邮编066000

联系人:张可生

联系电话:13811936091    Emailzhangkesheng@icc-crystal.com

秦皇岛微晶科技有限公司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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