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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367/2022-240110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发文日期:2022-10-14
名称: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我县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公示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国、省、县、乡道路公示点位

1、新增公路卡口设备点位

山深线与工业路交叉口(原石门派出所门口)、燕新线与卢昌线交叉口(刘田各庄镇街里)、卢昌线与Y029乡道交叉口、京哈线226公里587米(青龙河大桥路段)、京哈线246公里199米(韩官营村路段)、山深线107公里705米(杨家坨村路段)、205省道43公里418米(国阳钢厂南369米)、205省道49公里947米(大岭村路段)、205省道88公里440米(高各庄村路段)、三抚线100公里493米(鹿角峪村东路段)、蛇刘线37公里400米(刘家口村路段)、205省道康各庄村路口东69米、燕新线18公里400米(三分村路段)、燕新线19公里190米(秦庄头村路段)、燕新线27公里194米(后双庙村路段)、燕新线40公里978米(潘打窑村路段)、卢昌线24公里725米(铁庄村路段)。
      以上公示点位公路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2、新增闯红灯设备点位

山深线与工业路交叉口(原石门派出所门口)、燕新线与卢昌线交叉口(刘田各庄镇街里)、卢昌线与Y029乡道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闯红灯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

3、新增固定测速设备

(1)、山深线103公里699米(大顾店子路段),抓拍方向:东西方向,限速值70km/h;

(2)、京哈线242公里458米(五达营路段),抓拍方向:东西方向, 限速值60km/h;

(3)、205省道58公里847米(张各庄路段),抓拍方向:南北方向,限速值60km/h;

(4)、205省道80公里565米(刘黄岭路段),抓拍方向:南北方向,限速值60km/h;

(5)、卢昌线10公里708米(廖黑石路段),抓拍方向:南北方向,限速值60km/h;

(6)、卢昌线21公里799米(杨家铺路段),抓拍方向:南北方向,限速值60km/h。

以上公示点位超速抓拍设备,自动抓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二、卢龙镇城区道路公示点位

1、新增公路卡口设备

龙城路与永昌大街交叉口、龙城路与东门外大街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公路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2、新增闯红灯设备点位

龙城路与永昌大街交叉口、龙城路与东门外大街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闯红灯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

3、新增固定测速设备

(1)、京哈线227公里987米(交通违法处理大厅东115米),抓拍方向:东西方向,限速值60km/h;

2)、武山路郑庄路段,抓拍方向:南北方向,限速值60km/h;

以上公示点位超速抓拍设备,自动抓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2年10月20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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