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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703/2022-240031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刘家营乡 |
发文日期:2023-03-30 | ||
名称:薛春义宅基地证遗失声明 |
薛春义宅基地证遗失声明
宅基地证遗失声明
刘家营乡薛庄村薛春义,因保管不善,将3490的宅基地使用证遗失。薛春义已故,由其子薛家明继承并代理补证,根据《不动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声明人: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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