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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32-4/2023-240352 | 主题分类:民政、宗教、港澳台工作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2-12-26 | ||
名称:我县将于2023年1月调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
我县将于2023年1月调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2023年1月,我县将调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我县特困供养人员按照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能力进行评估,分为全护理、半自理和全自理人员,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15%、3%发放照料护理费。2022年,我县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8元、268.5元、53.7元,2023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我县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费标准分别提高到400元、300元、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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