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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8-x/2023-240529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3-02-07
名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闫洪文对闫国忠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闫洪文对闫国忠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闫洪文对坐落于卢龙县新城街教育局住宅楼一号楼西单元一层东室的房屋,原权利人闫国忠名下的不动产,建筑面积82.68平方米申请继承登记,房产证号4002164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该申请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35-7206957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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