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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0183540-4/2023-2402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气象局 |
发文日期:2023-02-09 | ||
名称:卢龙县气象局关于2023年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公告 |
卢龙县气象局关于2023年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公告
为抗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增加水库蓄水以及防御冰雹灾害,经政府决定由卢龙县气象局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为确保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起止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各作业点流动作业)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香格里拉作业点)。
二、作业区域:全县范围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见附表)
三、作业设备类型:“37”高炮和RY型流动火箭。
四、请作业区内各级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我办做好有关安全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箭增雨、高炮防雹发射警戒区。
五、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居民和群众应当积极配合。作业区域附近的广大群众请勿围观。如果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高炮炮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气象部门、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及当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以免造成伤害。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自负相应的法律及安全责任。
六、卢龙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335-7012216。
特此公告
卢龙县气象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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