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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ljjkfq/2023-240078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2023-03-16
名称: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G102(京抚线)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租赁使用8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水处理药剂。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000.00万元。本项目新添购置安装生产设备44台(套)。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志鹏;电话:13136667936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YukLIBUk54evVX1L4xg8w提取码:zhyy)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3136667936,收信人姓名:范志鹏)、电子邮件(qhdzjm0001@126.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秦皇岛淼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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