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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8-x/2023-240560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3-04-18 | ||
名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卢龙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卢国用(2015)第037号、卢国用(2015)第041号、卢国用(2015)第040号、卢国用(2015)第04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卢龙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卢国用(2015)第037号、卢国用(2015)第041号、卢国用(2015)第040号、卢国用(2015)第04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卢龙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卢国用(2015)第037号、卢国用(2015)第041号、卢国用(2015)第040号、卢国用(2015)第04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龙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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