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388404/2023-242683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消防救援大队 |
发文日期:2023-03-03 | ||
名称: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
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
为深入推进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和消除消防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隐患,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产品领域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为全县消防产品销售点,抽查比例为50%。检查方法以现场判定为主,重点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技术要求实施质量判定,现场检查存疑或无法现场判定的可以抽取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
三、职责分工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产品质量“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消防产品销售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登记管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消防产品销售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落实实名登记(二代身份证认证或人像比对认证)情况。
应急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发改局负责依法查处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2023年6月30日前,各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开展排查。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深入检查被抽查的市场主体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对存在问题的情形,依法及时启动处理程序。
2023年6月30日前,对存在违法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因执法程序或者特殊情形不能按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要在《卢龙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登记表》上进行情况说明,并依照法定时限完成案件终结。
五、严肃纪律
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参与联合抽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对不按要求落实抽查工作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附件:《卢龙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登记表》
卢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3日
附件:
卢龙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登记表
联合抽查事项 |
| ||||||||
抽查时间安排 |
| ||||||||
参与联合抽查部门 |
| ||||||||
联合检查人员 |
|
| 检查时间 |
| |||||
被抽查市场主体 |
| ||||||||
抽查结果 | |||||||||
存在问题 |
| ||||||||
案件名称 |
| 立案时间 |
| ||||||
案件调查人员 |
|
| |||||||
结案时间或 未结案事由 |
| ||||||||
结果公开 | |||||||||
网站名称 |
| 网址 |
| ||||||
主管领导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