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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762/2023-240177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印庄镇 |
发文日期:2023-07-11 | ||
名称: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彭美玲对彭志江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彭美玲对彭志江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彭美玲对坐落于印庄镇四家营村,原登记于彭志江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冀(卢)字NO.0069709)申请继承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该申请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35-7206957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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