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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63/2023-240250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04-13
名称: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全县广大生产、经营者:

为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放心和谐的市场环境,现开展全县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卢龙县内依法登记企业或体工商户。

2.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及其它证明文件。

3.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

4.近在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二、申报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开展创建工作高度重视,针对本单位行业特点,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内容,积极主动开展创建活动;员工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到位,创建工作宣传氛围浓厚;各项工作与成效在本地区或同行业、同系统内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2.生产经营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服务质量标准与规范;无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及国家禁止的经营、服务行为。

3.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意识强。自觉公开和主动兑现经营和服务承诺,严格履行生产、经营和服务法定责任与义务,自觉执行企业信息公示和年报制度;重视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守合同、重信用,无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产品、商品、服务质量和价格、计量等信息公开透明,无严重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近三年无质量、安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

4.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规定,有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的规章制度、服务电话和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申报时间、地址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

申报地址: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

联系电话:0335--7839315

 

 

                                    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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