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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789/2023-240356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刘田各庄镇 |
发文日期:2024-04-11 | ||
名称:宅基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 |
宅基地使用证书遗失声明
刘田各镇魏官庄村村民魏志洪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冀(卢)字NO 0031832号的宅基地使用证遗失。魏志洪已故,现由魏银民、魏银震代理补证并继承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银民 魏银震
2024年4月11日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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