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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8-x/2024-240623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4-01-02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4)12号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4)12号

陈官屯镇庙岭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关于英利卢龙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村北部分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卢龙县发改局备案文件卢发改备字[2014]46号),用于英利卢龙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51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全部为草地)。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附件2)。

三、补偿方式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4.5万元/公顷6.3万元/亩),计33.216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安置。

社保措施: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以及《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卢政办发〔202029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6.643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陈官屯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卢龙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12日至202423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12

 

 

联系人:胡燕生  联系电话7206065  地址: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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