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38848-x/2024-240625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4-01-15 | ||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涉及石门镇宣庄坨村、卢龙镇刘家沟村、卢龙镇马庄子村、卢龙镇北道村、卢龙镇油粉店村、卢龙镇马台子村、石门镇塔子峪村、石门镇东阚村、石门镇南阚村、卢龙镇蔡家坟村) |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涉及石门镇宣庄坨村、卢龙镇刘家沟村、卢龙镇马庄子村、卢龙镇北道村、卢龙镇油粉店村、卢龙镇马台子村、石门镇塔子峪村、石门镇东阚村、石门镇南阚村、卢龙镇蔡家坟村)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1号
石门镇宣庄坨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面积约1.32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石门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2号
卢龙镇刘家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卢龙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3号
卢龙镇马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卢龙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4号
卢龙镇北道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卢龙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5号
卢龙镇油粉店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卢龙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6号
卢龙镇马台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卢龙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7号
石门镇塔子峪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村北的土地,面积约0.09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石门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8号
石门镇东阚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石门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9号
石门镇南阚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石门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10号
卢龙镇蔡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的土地,面积约0.0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54号),用于大唐卢龙卢南6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由卢龙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