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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789/2024-240382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刘田庄镇 |
发文日期:2024-02-18 | ||
名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于超对于海国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于超对于海国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于超对坐落于刘田各庄镇于各庄村,原登记于于海国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冀(卢)字15 492号)申请继承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该申请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35-7206007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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