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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8-x/2024-240639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4-01-16 | ||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农转用土地预公告(2024)14号 |
卢龙县人民政府农转用土地预公告(2024)14号
木井镇木井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卢龙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乐业路以东的土地,面积约0.408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1日开始,由木井镇人民政府、卢龙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30日。本公告可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info.lulong.gov.cn/。
特此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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