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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690/2024-240193 | 主题分类: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 | 发布机构:潘庄镇 |
发文日期:2024-02-19 | ||
名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建军对张满昌不动产继承的公示 |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建军对张满昌不动产继承的公示
张建军对坐落于潘庄镇沈庄村,原登记于张满昌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冀(卢)字NO.0010013)申请继承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该申请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35-7206007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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