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索引号:000388893/2024-240268 | 主题分类: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投标 | 发布机构:石门镇 |
发文日期:2024-02-29 | ||
名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新民对刘玉良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新民对刘玉良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刘新民对坐落于石门镇刘庄坨村,原刘玉良于1994年经县政府批准已建房房屋三间申请继承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该申请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35-7206007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9日
打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