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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8-x/2024-240655 |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4-03-11 | ||
名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卢龙县木井镇大顾佃子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卢龙县木井镇大顾佃子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4年4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卢龙县城永平大街东段北侧、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8室)
联系方式:0335-7206007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卢龙县木井镇大顾佃子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卢龙县木井镇大顾佃子村205国道南侧 | 1710.82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公告单位: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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