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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30324MB1121170Q/2024-241364 主题分类: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投标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4-03-12
名称:卢龙县水务局卢龙县阳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卢龙县水务局卢龙县阳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卢龙县水务局卢龙县阳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7206201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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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阳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秦皇岛市卢龙县刘田各庄

卢龙县水务局

唐山立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卢龙县阳山河山洪沟治理项目位于秦皇岛市卢龙县刘田各庄村,本工程总治理长度7.00km,其中临时工程占地1.1067hm2。主体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阳山河河道清淤疏浚、岸坡防护工程、护底防护工程,治理河道长7km。设计阳山河治理段村庄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耕地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

(1)废气①施工扬尘:运输土方、材料的道路进行硬化并洒水;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车辆清洗设施;采取厂拌灰土、砂浆、沥青混凝土等,现场对方的材料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运输。②河道清淤底泥恶臭:采用集中施工方式,底泥及时外运,清淤过程喷洒除臭剂,对于堆置的底泥,需多次喷洒除臭剂,覆土或苫盖。③施工设备、车辆燃油尾气:选用专用设备、车辆,使用优质燃油,合理规划路线,限制车速等。(2)废水①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②临时堆土场设置导流沟、集水池,用于收集底泥沥水,底泥沥水用于临时堆土场泼洒抑尘,不外排;③项目无生活污水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注意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河段上下游设置声屏障,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限制车辆鸣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午间、夜间施工。(4)固废:①河道开挖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土方与清淤底泥、施工设备设施冲洗废水沉淀池泥渣用于山洪沟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外)低洼地带平整;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区域表层清理的杂草、垃圾以及其他障碍物交由村镇环卫清运;③施工区域清理的树木、树根,交由周边树木加工单位处置。(5)生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妥善安排施工期,减缓工程施工对动植物、景观的影响。(6)水土保持: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进行分区,采用土地平整、夯实,临时堆土场苫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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