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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180/2024-240257 主题分类: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3-08-28
名称:卢龙县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

卢龙县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

卢龙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卫生健康系统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通用指导目录编制情况的说明

 

这次清单编制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90部(其中法律16部、行政法规29部、地方性法规3部、规章42部)确定卫生健康系统权责清单事项,每项权责事项包含权力类型、权力事项、实施依据、省级主管部门、实施层级、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7个基本要素。

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备案、其他进行划分。

经过梳理卫生健康系统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指导目录共涉及8大类115项。其中行政处罚60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32项、行政备案3项、其他类5项。


卢龙县卫健系统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指导目录事项汇总表
总序号类别及序号项目名称及数量备注
行政处罚共60项
11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22对违反医护人员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33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44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的处罚
55对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处罚
66对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法规和处方管理规章行为的处罚
77对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88对违反血液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处罚
99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1010对违反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的处罚
1111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1212对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1313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1414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1515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1616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1717对医疗机构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的处罚
1818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1919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2020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2121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2222对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2323对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处罚
2424对学校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2525对托幼机构违反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2626对违反国家和我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272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处罚
2828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处罚
2929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3030对违反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3131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有关冷链储存、运输要求的处罚
3232对医疗卫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在开展医学研究或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违反医学伦理规范的处罚
3333对违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相关规定的处罚
3434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未经批准擅自使用 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性质号码的;(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三)急救中心(站)因指挥调度或者费用等因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四)违反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
3535对医师未按照《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使用药品,或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处罚
3636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代理人给与的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处罚
3737对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行为的处罚
3838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3939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二)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三)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四)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五)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4040对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4141对药师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4242对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处罚
4343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二)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三)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和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
4444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4545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的;(二)对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
4646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违反本法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二)违反本法规定,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外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四)违反本法规定,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五)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
4747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二)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的;(三)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的;(四)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的。
4848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医疗气功人员在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二)借医疗气功之名损害公民身心健康、宣扬迷信、骗人敛财的;(三)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四)制造、使用、经营、散发宣称具有医疗气功效力物品的;(五)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开展大型医疗气功讲座、大型现场性医疗气功活动,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必须严格管理的其它医疗气功活动的。
4949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5050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处罚
5151对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罚
5252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5353对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的处罚
5454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的,或者拒绝接诊的、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处罚
5555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二)造成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或者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三)生产、经营、使用消毒产品、隔离防护用品等不符合规定与标准,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或者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的;(四)拒绝、阻碍或者不配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采样检验以及监督检查的;(五)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六)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故意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造成他人感染的
5656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二)未履行告知程序擅自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三)未按规定进行实验室质量监测、检查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5757对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不具备法定条件和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5858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且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违反规定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5959对胁迫、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6060对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处罚
行政强制共7项
611指定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
622在职责范围内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633对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实行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进行查封、扣押
644对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采取控制措施
655取缔非法采血、出售无偿献血、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行为
666在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职责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的强制
677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行政给付共4项
681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
69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70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71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行政确认共3项
721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批准
732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
743医疗机构校验
行政奖励共1项
751对医师给予表彰、奖励
行政检查共32项
761对医护人员执业行为的检查
772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检查
783对献血工作、采供血、临床用血及原料血浆采集供应行为和单采血浆站的检查
794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检查
805对医疗美容服务的检查
816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及临床应用的检查
827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检查
838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
849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
8510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检查
8611对母婴保健工作的检查
8712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检查
8813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的检查
8914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检查
9015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9116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
9217对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
9318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检查
9419对饮用水卫生的检查
9520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检查
9621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检查
9722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检查
9823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
9924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检查
10025对《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发放管理检查
10126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监督
10227对爱国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0328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
10429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督管理
10530对人类精子库监督管理
10631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检查
10732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监督管理
行政备案共3项
1081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的指定或备案
1092中医诊所备案
1103诊所备案
其他权力共6项
1111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
1122医疗事故报告、申请受理及审核调查
1133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1144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含换发、补发)
1155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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