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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8-x/2024-240665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出让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4-04-12
名称: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桂香对何洁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桂香对何洁不动产权继承的公示

王桂香对坐落于卢龙县城东方之珠小区17号楼14号商业申请继承登记,原产权人何洁。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20卢龙县不动产权0000965号,房屋产权面积289.31平方米。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该申请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35-7206957

卢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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