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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014-144724 主题分类: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管执法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3-11-03
名称:卢龙县圣瑞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方管加工及型材热镀锌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卢龙县圣瑞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方管加工及型材热镀锌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卢龙县圣瑞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方管加工及型材热镀锌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卢龙县圣瑞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方管加工及型材热镀锌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7208529 通讯地址:卢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066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年产36万吨方管加工及型材热镀锌产品项目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内

卢龙县圣瑞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7万元。项目总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15600m2,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2条型材热镀锌生产线,二期建设3条型材热镀锌生产线及1条方管热镀锌生产线,购置酸洗槽、水洗槽、钝化槽、助镀槽、烘干机、热镀锌锅等设备,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污水处理系统等。

项目生产锌锅加热、烘干台、退火炉热源均采用天然气作燃料,天然气以轻质烃类化合物为主,属于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后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相关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过程采取在酸洗槽外建设密闭间,同时在密闭间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引入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盐酸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相关限值要求。镀锌产生的锌废气引入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相关限值要求。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斜板沉淀+纳滤”的工艺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酸、废助镀液、废钝化液、锌灰、锌渣、含锌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纳滤系统排污废液均由秦皇岛市抚宁徐山口危险物品处理站处置。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外运卢龙县垃圾场填埋处理。

已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及网上公示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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