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57/2010-085202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刘家营乡 |
发文日期:2010-10-21 | ||
名称:刘家营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 |
刘家营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
根据《卢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计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便民维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活动旨在重点推进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改进。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全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明显减少,重大侵权案件基本杜绝,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一)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侵犯群众权益,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
(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滥征社会抚养费、滥用行政处罚权,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和执业资格,违规开展技术服务和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
(四)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保险、药物、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五)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鉴定及扶助补助等问题。
(六)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七)清理规范性文件,解决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6月)
县、乡两级制定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积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坚定信心,创造有利环境,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要精心谋划安排,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为专项活动提供保障条件。要切实依靠群众,结合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2010年7月)
各村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的7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七对照七查看”活动。一是对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查看有无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强迫群众受术等问题。二是对照省人口计生委《简化办证程序便民利民11项措施》等规定,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减少和简化办证材料、手续、程序;是否按要求提供办证便民服务、便民服务厅是否充分发挥作用;有无超越法定权限和时限执法问题;有无借办证之机推销保险、药物、搭车收费,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三是对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查看有无私设收费罚款项目、不按标准征收、不按规定处罚、不按程序办事、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不符合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四是对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奖励优惠文件,查看规定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五是对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意见》,查看公开项目是否齐全、形式是否规范、更新是否及时等。六是对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常用计划生育手术常规》等,查看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以及免费服务政策、知情选择政策和手术并发症鉴定补助政策等是否得到落实。七是对照有关法律规定,查看是否存在违法限制公民权利、随意设定群众义务等问题,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8月)
对清理清查出的问题,各村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阶段,要重点处理一批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具体整改标准附后。
(四)抽查和总结阶段(2010年9月上旬)
乡计生办要对全乡开展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1/4。抽查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档案、进村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摸清底数,抓好整改措施落实,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要成立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领导开展这次专项活动。各村也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乡计生办要深入基层加强检查,逐项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对于开展专项活动不认真、不积极、敷衍了事的单位,要提出批评。对于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要查清事实,严肃处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人员,并加强管理和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工作的,要予以调离。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突出典型引导。活动过程中,既要严肃查处违法典型案件又要注意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对于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要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也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从信访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入手开展专项活动,认真研究建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和机制,继续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将“抓紧”与“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文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面要推行“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今年要重点抓好“立案在县、征收在县”。
附:1、刘家营乡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刘家营乡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整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