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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04/2023-242869 主题分类: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管执法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9-06-12 文号:〔2019〕4号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长专线接受群众生态环保举报的通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长专线接受群众生态环保举报的通告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举报渠道,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卢龙”夯实生态环境基础,县政府决定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县长专线,群众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可通过专线电话直接向县长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县长专线:13833588205。

二、生态环境保护县长专线仅接受环保问题投诉举报,其他类问题不予接受。

三、接受内容:工业企业废气偷排偷放,违规使用燃煤锅炉,VOC排放量超标,涉气企业错峰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餐饮企业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处理设备,扬尘污染,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上路,销售劣质煤炭,非法营销油品、天然气,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向河流、水库、塘坝排放污染物,非法采矿、挖沙取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

四、电话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段,其他时间只接受短信举报。

五、对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将依据《秦皇岛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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