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1/2018-1544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2018-09-13 | 文号:卢政办发〔2018〕77号 | |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卢龙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卢龙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危房改造任务
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综合考虑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现有危房存量、实际需求、申报改造任务等情况,2018年度全县910户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如下:卢龙镇153户、潘庄镇51户、燕河营镇107户、双望镇71户,刘田各庄镇106户、石门镇78户、木井镇106户、蛤泊镇73户、陈官屯镇59户、刘家营乡15户、印庄乡43户、下寨乡46户、经济开发区2户(详见附件2)。
二、补助对象的认定
(一)补助对象。省统筹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全部用于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原则上对4类重点对象以外一般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由各乡镇和开发区自行解决。
(二)认定办法。各相关单位要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认真履行职责。
1.危房等级评估。由各乡镇、开发区进行评估,并出具《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县建设局进行复核。
2.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扶贫办登记备案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名单为依据,由乡镇、开发区扶贫部门为申请人出具证明资料,县扶贫办进行复核。
3.低保户。由乡镇、开发区民政所审核认定,申请人申报危房改造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有当年符合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证》,证据丢失的由民政所出具证明资料,县民政局进行复核。
4.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乡镇、开发区民政所审核认定,申请人申报危房改造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有年审情况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证据丢失的由民政所出具证明资料,县民政局进行复核。
5.贫困残疾人家庭。由乡镇、开发区残联和民政所联合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资料,县残联和民政局进行复核。
(三)不列入补助范围的。经认定,不符合四类重点对象的,不纳入补助范围。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改造补助范围:
1.农村危房改造新建翻建,形成违法占地建设或超出宅基地使用范围的;
2.农村危房改造新建翻建,建筑层数为二层及以上或经县、乡两级认定为超豪华建设的;
3.在历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通过新建或维修形式,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得到补助资金的;
4.拥有其他安全住房的;
5.C级维修房屋改造投入明显低于上级维修补助资金的。
6.C级维修房屋改造,只进行装修并非维修的(C级房屋改造投入应用于房屋的险情排除、加固,详见附件4)。
三、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补助金额、县级配套金额,根据新建翻建、修缮加固农房的具体情况以及农户经济贫困程度等因素,初步确定2018年度补助标准如下:
(一)修缮加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7500元,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7000元。
(二)新建翻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21500元,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21000元。
如对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四、时间安排
所有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2018年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2018年10月底前力争全部竣工,并及时将改造情况等信息全面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时,要与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村、落实到户。各乡镇、开发区作为实施主体,要加强工作的推动和落实,早动手、快动手,用足用好施工的黄金季节,争取工作主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危改办负责具体实施和督导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标准程序。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要求,原则上新建的房屋不能超出原有宅基地使用范围,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特殊情况可根据传统习俗、原有房屋情况、新建房屋四邻等实际,可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调整。按照《卢龙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三)做好指导服务。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力量,帮助农户制定改造方案,积极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改造危房。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自建确实有困难的农户推荐施工队伍代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要引导农户量力而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改造房屋,对超出补助范围以外的资金要明确资金来源,避免过度举债建设。要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重要部位施工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和综合效益。
(四)加强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效益。要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的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统一拨付到县建设局,验收合格后县建设局将补助资金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对通过乡镇政府协调采取帮建、代建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五)强化透明运行。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六公开”的要求,即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公开。县危改办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进行工程纠纷调解等工作,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六)完善档案信息。各乡镇和开发区要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立完善的纸质档案,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同时,要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管理,将农户改造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以各乡镇和开发区上传的电子档案为依据,对各乡镇和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汇总,并进行通报。
附件:1.卢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卢龙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表
3.危房改造户贫困证明(范本)
4.卢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房屋改造指导意见
5.危房改造施工协议(范本)
附件1
卢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立庭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勇 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陈学峰 县残联副理事长
翁金锋 县财政局副局长
惠金武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白仲俭 县审计局副局长
董 伟 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霍秋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继红 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张少祥 卢龙镇镇长
杨金柱 石门镇镇长
高志山 双望镇镇长
卢俊丰 刘田各庄镇镇长
孟鹏翔 潘庄镇镇长
孟凡飞 燕河营镇镇长
王世振 木井镇镇长
曹丽虹 蛤泊镇镇长
周天佑 陈官屯镇党委书记、镇长
乔红兵 下寨乡乡长
赵志国 印庄乡乡长
刘 猛 刘家营乡乡长
韩振宇 卢龙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乡建设局,主任由董伟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
附件2
卢龙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表
乡镇名称 | 任务数(户) | ||
总数 | 维修 | 新建 | |
卢龙镇 | 153 | 71 | 82 |
潘庄镇 | 51 | 29 | 22 |
燕河营镇 | 107 | 28 | 79 |
双望镇 | 71 | 0 | 71 |
刘田各庄镇 | 106 | 38 | 68 |
石门镇 | 78 | 15 | 63 |
木井镇 | 106 | 51 | 55 |
蛤泊镇 | 73 | 24 | 49 |
陈官屯镇 | 59 | 8 | 51 |
刘家营乡 | 15 | 13 | 2 |
印庄乡 | 43 | 10 | 33 |
下寨乡 | 46 | 8 | 38 |
经济开发区 | 2 | 0 | 2 |
合计 | 910 | 295 | 615 |
附件3
危房改造户贫困证明(范本)
兹证明 乡镇 村,村民 ,身份证号 ,经核查为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人员/低保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乡镇民政所(公章)
核实人(签字):
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范本)
兹证明 乡镇 村,村民 ,身份证号 ,全家 口人,本人/家庭成员某某某为 级伤残人员,去年家庭纯经济收入 元,人均收入 元,经核查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乡镇民政所(公章) 乡镇残联(公章) 核实人(签字): 核实人(签字):
附件4
卢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房屋改造指导意见
为更好地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鉴定为C级危房主要以加固为主,具体要求如下:
要根据农房存在的构件连接、墙体开裂及屋面变形、漏雨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加固改造后整体安全。
1.更换房屋结构已损坏构件,如柱、梁、檩、椽、墙体等,消除局部危险点。
2.局部墙体出现裂缝、墙皮脱落等现象的,采取水泥灌浆、整体抹灰加固;对于已经严重变形的墙体,需拆除重砌,抹灰加固。
3.房顶破损、漏雨的,要对破损部位进行维修,并进行必要的防水处理,特别严重的建议采取加盖彩钢顶方式解决。
4.房屋地基出现沉降、裂缝的,采取水泥浇注、抹灰等方式进行整体加固,确保地基结构安全。同时做好基础周边排水,避免积水引起基础再次沉降。
5.门窗结构严重变形、破损的,需更换门窗并对周边变形、破损部分进行加固,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
二、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或易地新建,具体要求如下:
改造后的农房要达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
1.新建的房屋要做到选址安全,功能分区明确,基础采用毛石或砖基础,墙体鼓励采用节能建筑材料,做好屋顶防水,在建设过程中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做好抗震和建设工作。
2.因地质灾害隐患、不宜人居等因素,需易地新建的,需国土部门和乡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建设,新址建成后要拆除原有危房。
三、通过自行或委托建设两间安全房的,具体要求如下:
因改造户资金困难等原因确实无力在原址翻建的,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原则,由农户自行在本户院内新建20-40平方米安全房,原有房屋确实不能拆除的不得使用,并设立警示标志。农户无法自行建设的,由乡镇和村两级政府协调施工队进行建设,乡镇政府、施工队和改造户要签订协议,协议要对房屋的建设形式、资金交付、工程期限等主要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附件5
危房改造施工协议(范本)
甲方:(改造户) 身份证号码: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证方) 乡镇人民政府
为解决甲方安全住房问题,经丙方组织协调,由乙方负责承建甲方危房改造工程。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 镇 村。
工程内容:房屋建筑面积: 长 米, 宽 米,共 平方米;室内净高 米。房屋外墙24公分;地基出地面40公分,地基和墙角拐弯处要放置拉强筋达到抗震效果;墙体里外水泥沙灰压光,炕、水泥地面、锅台、照明必须完善(包括:房顶、地面、间墙、炕、锅台、电路等);前面铝合金窗 个,铝合金门 个,房顶为红色彩钢复合板,房顶结构为平顶,屋内涂白、吊顶。具体要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三、承包方式及造价:承包方式为大包(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先行垫资。工程造价不低于县补助的危改资金 元(或 元),超出补助金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路三通,为乙方提供平整施工建设场地,不能存在权属纠纷。在施工中甲方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标准要求,要及时向乙方说明并及时解决,过后乙方不再处理,因其他建设标准要求增加费用部分由甲方自行负担。工程验收合格后,补助给甲方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甲方同意直接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抵顶工程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程质量。
五、乙方责任与义务: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不偷工减料,并接受甲方监督,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及时告知乙方;乙方要保障工程按期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
六、工程质量及期限:乙方务于2018 年10月31日前完成施工。工程质量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规定,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七、在施工之中,由甲方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负担,由乙方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担,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无理的施工要求,如由于坚持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的行为在丙方的监督协调管理下开展。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合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乡(镇)有关部门各留存一份,协议之外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 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