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卢政办发
索引号:000388404/2022-242465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2-03-01 文号:卢政办发〔2022〕5号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落实2022年省民生工程和市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落实2022年省民生工程和市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卢政办发〔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卢龙县落实2022年省民生工程和市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卢龙县落实2022年省民生工程和市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两办”《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十四届县委“13356”工作思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导向,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倾力补齐民生短板弱项,全面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二、工作目标

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成一批群众普遍受益的好事实事,着力增强民生保障的有效性、补齐民生短板的精准性和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围绕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健康医疗、创业就业、交通出行、公共设施、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任务

通过梳理合并,2022年我县承担落实省民生工程和市民生实事项目共18项。各牵头单位要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新开工安置房建设项目187套。(牵头单位:征收办)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县城5个片区4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实现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应改尽改。(牵头单位:住建局)

(三)城市改造提升工程。围绕县城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现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新建口袋公园4个。补齐城市照明短板,提升重要节点亮化水平,严格管控“灯光秀”。集中治理私搭乱建、广告牌匾、沿街建筑外立面、屋顶劣质彩钢瓦。改造提升龙城路、肥子路、永平大街 3 条“四化”样板示范街道。(牵头单位:住建局)

(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完成总投资2.16亿元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牵头单位:住建局)

(五)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程。大力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公共停车位700个(其中立体停车位140个)。(牵头单位:住建局)

(六)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7950座,建设农村公厕178座,实现行政村公厕基本全覆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七)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完成357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具备条件村庄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回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八)“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四好路”55公里,方便群众出行。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交通局)

(九)就业促进工程。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开展就业职业培训2887人次。(牵头单位:人社局)

(十)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支持7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一)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为153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家庭医生签约、辅助器具适配、就业培训、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对大约50名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牵头单位:残联)

(十二)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的村(社区)及各类经营网点达到20个以上,乡村两级认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除不宜网办事项外),高频便民服务全部实现自助办理。(牵头单位:审批局)

(十三)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面向全县城乡居民发放文化惠民卡(券)8932张以上,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在全县旅游相关区域建设标准化旅游厕所3座以上。年内完成鹿尾山村、东方之珠小区等45处健身路径,建设1个足球场、2个篮球场、2公里健身步道,组织开展不少于35场冰雪赛事活动。(牵头单位:旅游文广局、教体局)

(十四)康复中心服务能力提质工程。积极配合省、市对全县已建成的康复中心康复医疗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建立对口帮扶制度,提升康复中心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卫健局)

(十五)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设,确保年底前婴幼儿托位达到700个以上。(牵头单位:卫健局)

(十六)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县35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孕中期(12周到22+6周)免费提供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服务,做到应查尽查、全覆盖,有效预防和减少唐氏儿出生,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牵头单位:卫健局)

(十七)公益助学工程。开展“福彩献真情、慈善助学子”公益活动,对2022年高考录取大专及以上院校的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家庭学生给予资助,考入本科院校学生12000元/人,考入专科院校学生10000元/人。(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八)“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升工程。建立巾帼家政基地2个,培育“河北福嫂”“港城福嫂”系列先进典型10人。(牵头单位:妇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重大意义,将其与县12件民生实事统筹起来,强化组织,推进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主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靠前指挥,强力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主动作为,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协调解决。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部门要统筹资源力量,用足用好省市上级补助政策,采取政府投入、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要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支持力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要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质量监管和工程监理,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强化督导推进。把民生实事纳入县重点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常态化督查,全过程跟踪问效。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省市县督导考核,力争各专项工程每月进度通报排名争先不落后。对施工建设类项目要提早动作跑前期,争取早开工早完工;对服务类项目要早准备早实施,确保早落地早见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民生实事成效。要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搞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环境。

打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