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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9-05-20 文号:卢政办发〔2019〕19号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龙县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放管服”改革成果,推动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举措有序实施、落地见效,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卢龙县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卢龙县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9年分工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聚焦市场反应强烈、企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以更大力度简政放权、以更高要求强化监管、以更实举措优化服务,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全面清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标准化提升工程。按照省、市编制公开“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能同尽同”实施清单的工作要求,编制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3.规范县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指导乡镇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制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和材料,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管服务。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68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6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积极推进在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及时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在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应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评价事项,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在确定的区域内,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考古调查勘探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发布区域评估报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旅游文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1.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大力推广企业登记1日办结、即时办理等经验做法;优化新办企业办税程序,发票领取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落实国家、省、市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照后减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落实省、市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营资本进入;民营企业在投融资、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严禁随意提高准入门槛,不得在交易过程中违规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及违规收费等;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民营资本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和应由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5.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备案、发票申领等涉企事项全程网上集成办理,推行“一表统一填报、一网信息共享、承诺限时办结、反馈办件信息”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进一步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强化事后监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退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7.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对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提高企业开户便利度,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牵头单位:人行卢龙支行;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大力开展税费清理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降成本政策。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合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融资、物流、社保等成本。(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减税优惠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继续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等改革,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贯彻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及时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根据国家、省、市目录变更情况,动态调整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对现行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能降则降,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5.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专项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红顶中介”乱收费行为。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列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内容,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抽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五)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1.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建立部门间信息集成共享机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户籍人口、营业执照、税收等信息互通共享;设立登记办理综合受理窗口,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暂时无法实现整合的,由相关部门集中办公;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行线上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全县实现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推动公用事业提质增效。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社会评价体系,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压缩企业获取水气电暖时限,高压供电的大中型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70天以内、低压供电的小微企业压缩至20天以内,供气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供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供暖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进一步深化“四医”联动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持续推动大学生村医项目,基本实现全县行政村村医全覆盖。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强化医保监管和控费作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挤压药品、耗材价格水分。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1.进一步深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格局。(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旅游文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动态管理“一单、两库”,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两库”,确保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共享与运用,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和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积极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强化部门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推动“红黑名单”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分评价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对新兴产业实施审慎监管。主动适应新产业、新行业、新业态持续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关注产业热点和企业需求,明确新兴行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名称表述,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扶持新兴行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按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行全面信息共享、交易全程电子化管理。实行公共资源配置或交易全程公开,优化提升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七)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1.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一流的县政务服务大厅,明确进驻部门和进驻事项,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需到大厅办理的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不低于9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4.清理前置审批材料,强化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压减6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5.动态调整“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选取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6.推进网上办事流程再造,重点实现一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信息共享协同机制,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键通办”;逐步推广应用“冀时办”APP,建设集合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电子驾驶证等证件的电子卡证包,实现社保参保缴费、公积金提取等惠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7.进一步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加快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证明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根据国家、省、市公布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开本地本部门清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结合“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持续加力、深入推进,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务求取得新的更大实效。

(二)积极创新。各部门要在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效的基础上,主动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统筹协调、大胆实践,认真谋划一批有创新、有突破、务实高效、含金量十足的改革举措,全力推进改革成果加速释放。

(三)强化督导。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全程跟踪督导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调整、完善改革举措。要严格考核奖惩,明确评价标准,优化考评方式,将日常检查与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相结合,组织开展评估问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四)搞好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做好新政策、新方案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介 “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成功做法,不断提升公众对改革的认知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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