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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404/2021-242324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0-05-11 文号:卢政发〔2020〕9号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卢龙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卢龙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卢政发〔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清点补偿工作,经2020年5月11日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卢龙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对部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一、蓝莓补偿标准

每亩最大种植密度为500棵,高于最大种植密度时,超过部分不予补偿;低于最大种植密度时,按实际种植数量补偿。标准如下:

序号

树龄

分枝数量

分枝直径

/棵

说明

1

12年(含2年)

平均2枝及以下

平均0.5cm以下

30

枝条较细,分枝少或不分枝

2

2~3年(含3年)

一般35枝

平均0.6—0.8cm

50

比下一档稍好

3

35年(含5年)

一般68枝

平均0.8—1cm

80

比上一档稍差

4

5年以上

一般8枝以上

平均1cm以上

100

枝条较粗壮,平均8枝以上

二、乔木绿化树(白蜡、国槐、枫树、紫叶李等)补偿标准

序号

胸径

/棵

/亩

说明

1

3cm以下

20

8000—12000

每亩种植超400棵时按亩计算、不超时按棵计算;按种植情况酌情补偿,考虑粗细构成、高矮、树形等

2

3—4cm

35

14000

每亩种植超400棵时按亩计算、不超时按棵计算;按种植情况酌情补偿,考虑粗细构成、高矮、树形等

3

5—7cm

65

17000

每亩种植超250棵时按亩计算、不超时按棵计算;按种植情况酌情补偿,考虑粗细构成、高矮、树形等

4

8—10cm

110

25000

每亩种植超225棵时按亩计算、不超时按棵计算;按种植情况酌情补偿,考虑粗细构成、高矮、树形等

5

11—15cm

130

25000

每亩种植超180棵时按亩计算、不超时按棵计算;按种植情况酌情补偿,考虑粗细构成、高矮、树形等

6

16cm以上

200

25000

每亩种植超120棵时按亩计算、不超时按棵计算;按种植情况酌情补偿,考虑粗细构成、高矮、树形等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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