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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8-10-12 文号:​卢政发〔2018〕32号
名称: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龙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龙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卢政发〔2018〕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卢龙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卢龙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尽早达产达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6号)和《秦皇岛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压减项目审批时间实施办法(试行)》(秦政办发〔2018〕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参照试点地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及河北省“双创双服”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工作目标。2018年底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7个工作日以内。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统一审批流程

1.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不动产权证书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纸联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消防、人防、执法、公安等部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2.大力推广并联审批。由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二)精简审批环节

1.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绿色建筑专家评审由县城乡建设局审查把关,以上事项不再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行政审批局作出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审批后及时公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中国卢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结果做好监管工作。

2.合并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局牵头,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人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暂限备案类工业企业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城乡建设局作出限时办结的书面承诺后,城乡建设局提前介入监管,并书面函告行政审批局,以此函作为施工许可证归档材料,行政审批局先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由行政审批局组织规划、消防、人防、执法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3.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节能、地震安全性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推行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的区域评估,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和要求,纳入用地建设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在开工建设前完成,节能评价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业开发等除外),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4.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备案、技术防范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暂限备案类工业企业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管。建设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制定告知承诺相关的规范性文本

(三)完善审批体系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由县多规办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信息管理平台,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一数据基础和规划底图,搭建管理平台,做到资源、信息共享,成为各部门沟通、交流、管理的中枢。

2.“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审批管理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监管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体系,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其中,涉密工程按照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3.“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行政审批局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做到审批人员与办事人员不见面。

4.“一份指南”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行政审批局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5.“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四)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与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县建设局负责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二)建立考评机制。县督考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项目审批进度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卢龙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卢龙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安生宏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立庭 县政府副县长

高建伟 县政府副县长

陈晓雨 县政府副县长

李雪峰 县政府副县长

张志强 县政府副县长、县水务局局长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辛昌亮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闫秀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考办副主任

刘劲松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胡宪贵 县审批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孙冠军 县环保分局局长

赵会良 县国土局局长

杨文达 县执法局局长

杨文雨 县气象局局长

申浩强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县水务局副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审批局局长胡宪贵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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