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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388201/2023-240198 主题分类: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管执法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2-03-01
名称:卢龙县自来水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

卢龙县自来水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


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栏
1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2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4.00元/立方米
3收费主体:卢龙县自来水服务中心
4计费单位:元/立方米
5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冀财税〔2016〕95号,冀价经费〔2015〕11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卢价字〔2018〕1号。
6收费范围:凡在本县县城规划区域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和自备水源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7收费对象: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
8征收方式: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按月计收,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按月征收,使用卡表的购水时一并征收。
9减免规定:卢价字【2009】26号
对我县城镇低保户免收污水处理费
10监督举报电话:0335-70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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