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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2018-180837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8-11-20
名称:卢龙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卢龙县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卢龙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卢龙县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卢龙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卢扶贫脱贫201818

 

 

卢龙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卢龙县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

   《卢龙县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已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卢龙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6日

 

 

卢龙县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

资金安排计划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好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根据《卢龙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卢扶贫脱贫[2018]16号)文件,拟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78.7033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公益岗、金融、雨露计划等扶贫项目。

一、特色种植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28万元。利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万元支持蛤泊镇青龙河村发展特色种植项目(蔬菜大棚)。

二、林业局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公益岗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48.62万元。各乡镇根据辖区范围内各有林村林地面积及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选聘适当数量的护林员,选聘的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群众,年龄一般在18~65岁之间,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林业。经过乡镇筛选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计划安排贫困户护林员人数为141人,所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2万元。

三、城乡执法局建档立卡贫困户保洁员公益岗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172.65万元。根据《卢龙县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扶贫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将县域内河道纳入环卫市场化保洁范围,由保洁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保洁员315名,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河道保洁员家庭月收入700元。

四、国土局建档立卡贫困户地质灾害点及耕地保护巡查员公益岗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12.81万元。由国土局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计划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81万元,用于村级地质灾害点及耕地保护巡查项目,聘用5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县域内坑塘、地质灾害点及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巡查。

五、人社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补助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200万元。资金补助主要用于我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及第三类慢性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患者。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第三类慢性病等按标准实行“三重保障”后的合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的自付部分,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全额补助报销。

六、人社局贫困人口养老保险补助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24.1233万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县贫困人口,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其代缴养老保险。

七、人社局贫困人口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204.5万元。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代缴。按标准每人每年180元,所需资金204.5万元。

八、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16万元。对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给予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九、金融扶贫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200万元。对全县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进行金融扶贫扶持。

十、城建局住房改善项目

项目补助资金计划200万元。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围绕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改善。拟对不少于7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改善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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